question-icon 法院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且胡搅蛮缠该怎么办?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可女方不同意,还胡搅蛮缠,在法庭上无理取闹,也不配合调解等程序。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从法律上来说我该怎么处理,怎样才能顺利完成离婚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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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希望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甚至胡搅蛮缠时,我们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这种情况。 首先,我们要了解诉讼离婚的基本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且胡搅蛮缠,这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程序。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全面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庭审过程中,女方的胡搅蛮缠可能表现为不配合调解、拒绝陈述事实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但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判。 作为起诉方,你需要积极收集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你可以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你可以提供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的实际状况。 如果女方在法庭上胡搅蛮缠,扰乱法庭秩序,法院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你要相信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按照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女方不同意离婚并胡搅蛮缠,只要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最终会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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