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当老婆起诉离婚而对方不同意时,这是在离婚纠纷中常见的情况。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基本概念。诉讼离婚就是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老婆起诉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尝试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者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以调解离婚的方式结案,这样双方就可以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处理离婚事宜。 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审查。老婆需要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要提供分居的相关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分居协议等。如果老婆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没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不准离婚。老婆也不用灰心,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老婆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