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想把财产给女方该怎么办?
我和女方打算离婚,但是我不想把财产分给她。我们结婚多年,有不少共同财产,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办法能让我不用把财产给她,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离婚时财产分割需遵循一定的规则,并不是一方不想分给另一方就能不分的。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如果是你的个人财产,本身就不会分给女方。 而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若想不把夫妻共同财产分给女方,一般来说是比较困难的。除非女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这需要你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女方存在这些行为。总之,不合法地剥夺女方分割财产的权利是不可行的,应该依法处理财产分割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