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不够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我之前用抵押物向别人借了一笔钱,现在到还款时间了,发现抵押物的价值不够偿还全部债务,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我还得继续还钱吗?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很担心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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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抵押物不够偿还债务时,处理方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白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也就是说,当抵押物变卖或拍卖后的价款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时,债务人仍需要对剩余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继续向债务人追讨剩余债务。例如,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要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逐步偿还剩余债务。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债务人的其他财产等,以实现债权。 对于债务人来说,即使抵押物不够偿还债务,也不能逃避剩余债务的偿还责任。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尽力履行还款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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