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恶意起诉了该怎么办?


当你被恶意起诉时,先不要慌张,法律为你提供了一系列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恶意诉讼这个概念。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不正当目的,利用诉讼程序,故意提起无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诉讼,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面对恶意起诉,你第一步要做的就是积极应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你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在答辩状中清晰阐述事实真相,指出对方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同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至关重要,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比如,如果对方起诉你欠款未还,而实际你已经还清,你可以提供转账记录、还款收据等作为证据。 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反诉。如果对方的恶意起诉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失,比如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你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恶意诉讼行为进行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对方的恶意起诉行为符合这些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对其进行相应的制裁。 如果恶意起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