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遇到公司调岗逼迫离职的情况该怎么做?

我在公司工作一直好好的,最近公司突然给我调岗,新岗位又苦又累,工资还低,明显就是想逼我自己离职。我不想就这么走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有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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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公司调岗逼迫离职的情况,您可以参考以下方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公司故意调岗通常会把员工调到不利的岗位,不利于员工职业发展,员工有权拒绝自己不喜欢或不擅长的工作岗位。 其次,拒绝在调岗核准文件上签字,也不到新岗位报到。若公司要求签字确认调岗通知,应坚决拒绝;若没有签字环节直接要求到新岗位报到,也不要去,同时对于调岗后的所有需要签字的环节都要谨慎对待。 再者,收集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调岗通知。若公司强行调岗但未出具书面通知,员工应要求公司出具,这是维权的重要证据。若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以不服从分配和管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要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证明。 然后,坚决不主动辞职,必要时可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能因不满意岗位而主动辞职,若遇到公司强行调岗、强迫劳动等行为,在掌握证据后可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在调岗证据收集到位后,可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后,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原来的职位;若原来的工作无法恢复(如岗位撤销或由他人代替),则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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