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期限到了该怎么办?
我家的安置房期限快到了,心里挺没底的,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期限到了之后房子的产权、使用等方面会有什么变化,我现在该做些什么呢?很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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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安置房期限到了,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这里先解释一下土地使用年限,咱们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咱们买房等获得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这个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对于安置房来说,如果是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也是自动续期。也就是说,当你家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到了,不需要你专门去办理续期手续,房子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之后会依照具体的行政法规来执行。 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就意味着非住宅性质的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是否续期以及费用等问题,有可能需要主动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总的来说,住宅性质安置房期限到了自动续期,而非住宅性质的则要按法律规定具体处理。建议你留意后续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必要时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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