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会给通过劳动仲裁追讨工资的员工发放工资吗?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企业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我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工资。但我担心企业破产后就拿不到工资了,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到底会不会给我发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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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通过劳动仲裁追讨工资的员工是有可能拿到工资的。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法定程序裁定后,将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给全体债权人的一种法律制度。而劳动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表明,员工的工资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处于较为优先的地位。 也就是说,在企业破产程序中,会优先保障员工工资等权益。如果企业有足够的破产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就会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即使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员工的工资也会在可分配的破产财产范围内按比例得到清偿。所以,通过劳动仲裁确定的员工工资,在企业破产时是受法律保护的,员工有很大机会拿到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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