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不给还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了我,对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最近对方不仅不给抚养费,还把名下的财产都转移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孩子的权益,让对方支付应给的抚养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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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抚养费不给还转移财产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白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在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 若发现对方转移财产,这是一种恶意逃避支付抚养费义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 在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时,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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