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生了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对方有了一段不该有的感情,也就是所谓的孽缘,现在还生了孩子。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孩子的相关问题,比如孩子的抚养权、户口,还有之后的抚养费用等,心里特别迷茫,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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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有几个重要的法律方面需要关注。首先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抚养权指的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因为孽缘所生的孩子,同样适用此规定。 确定抚养权时,通常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孩子还处于哺乳期,一般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其次是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后是孩子户口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户口。根据相关户籍管理规定,一般需要携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等材料,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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