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申请破产后房子该怎么办?
我买了一套期房,结果开发商申请破产了。现在房子还没交付,我付的房款也不知道能不能拿回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房子该怎么处理,我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是能拿到房子,还是能退回房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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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申请破产时,房子的处理方式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若房屋已建成且已交付给业主,业主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这种情况下,即使开发商破产,业主的房屋所有权不受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只要业主完成了房屋产权登记,房子就属于业主的合法财产,不会被列入开发商的破产财产进行清算。 其次,如果房屋已建成但未交付,此时业主虽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依据购房合同,业主对房屋有合法的期待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若开发商无法交付,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在开发商破产清算中,业主的购房款返还请求权具有一定优先性。 再者,若房屋尚未建成,情况会相对复杂。在破产程序中,会有管理人接管开发商的财产和事务。管理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建设房屋。如果继续建设,业主有可能最终获得房屋。若管理人决定停止建设,业主可以申报债权。不过,在破产债权清偿顺序中,购房人的债权清偿顺序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一般来说,消费者购房人(以居住为目的购房)的债权会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但如果开发商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业主可能无法全额收回购房款。 此外,业主在面对开发商破产时,要及时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积极向管理人申报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联合其他业主,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与管理人沟通协商、参与债权人会议等。总之,业主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武器来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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