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定期存款是对方的名字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发现有一笔定期存款存的是对方名字。我不清楚这笔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也不知道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我担心对方把钱转走,自己拿不到应得的部分,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展开


在离婚时遇到定期存款是对方名字的情况,首先要判断这笔存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这笔定期存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存入的,即便存的是对方的名字,它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担心对方在离婚期间转移这笔存款,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另外,在收集证据方面,要尽量收集能够证明这笔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例如存款的来源、存款时间等相关凭证。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在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