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一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配比怎么办?
我在申报纳税填附表一时,发现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配比。也不清楚是哪里出了问题,就怕填错会影响申报结果,甚至可能带来税务风险。我想知道遇到这种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配比的情况该怎么处理,依据的法律规定又是什么。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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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附表一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配比的情况时,我们需要先了解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基本概念。销售额就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而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如果出现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配比的情况,这就不符合如实申报的要求。
若发现不配比,首先要仔细核对销售业务的相关凭证,比如发票、合同等,检查是否存在数据录入错误。因为可能在录入销售额或者税率时出现失误,从而导致两者不匹配。要是发现是自己计算错误或者录入有误,应及时更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如果是少缴纳了税款,按照规定则需要补缴税款并可能会面临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