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注销了但有未收回来的钱该怎么办?

我之前开的公司已经完成注销手续了,但是还有几笔钱没从客户那里收回来。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未收回的款项,也不清楚我是否还有权利去追讨这些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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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注销后还有未收回的钱,这在法律上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注销的概念。公司注销是指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后,消灭法人资格,就如同一个人在法律意义上“死亡”了。一般来说,公司在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就是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没有完成对这些未收回款项的处理,正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后就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去追讨这些钱了。不过,若在注销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比如清算组没有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可以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公司的股东在注销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或者存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的情况,那么股东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去追讨这些未收回的钱。 如果公司已经合法注销,但有证据证明该笔未收回的款项属于原公司的合法债权,原公司的股东可以基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股东是公司剩余财产的最终所有者,当公司注销后,其剩余财产包括未收回的债权,在理论上应由股东享有。但是在追讨过程中,股东需要证明该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自己与该债权的关联。 在实际操作中,股东要追讨这笔钱,首先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发货单、对账单等,以证明债权的存在。然后可以先尝试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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