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胎儿胎死腹中该怎么赔偿?


在医疗事故中,如果导致胎儿胎死腹中,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赔偿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赔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赔偿项目。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主要有以下几种赔偿项目。医疗费方面,指的是患者因为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在这种胎儿胎死腹中的情况里,就是从发现医疗事故相关问题到后续处理所花费的医疗费用。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对于家属而言,因处理该事故耽误工作的,也可能涉及误工费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患者在医院治疗期间,这笔费用用于日常饮食开销。陪护费,如果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是针对造成患者残疾的情况,但胎儿胎死腹中不存在这一项。不过,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存在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在胎儿死亡的事件中,这对家属精神打击极大,所以家属可以主张这部分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用于处理胎儿后事等费用。此外,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虽然胎儿未存活不存在被扶养人生活费,但如果家属因该医疗事故导致生活困难、有需要扶养的人,也可能涉及相关赔偿。 关于赔偿流程,一般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先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赔偿协议即可。若协商不成,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当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