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办理需要知道什么?
我打算和另一半办理离婚,但是对整个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情完全不了解。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等。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顺利完成离婚手续。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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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理是一个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的重要事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须知内容。
首先,离婚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对于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准备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