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须知什么?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来结束婚姻的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协议离婚的相关须知。 首先,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并且就相关事项达成了一致的书面协议。 其次,协议离婚有特定的程序。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在财产分割方面,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划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对于债务处理,要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以及如何分担。 另外,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一些材料。通常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 总之,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谨慎对待,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签订合理合法的离婚协议,以确保离婚过程顺利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