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合同中卖方需要注意什么?


在卖房合同中,卖方需要注意诸多方面,以保障自身权益,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首先是合同主体方面。要确认买方的身份和资质,核实其是否具有购买能力和购房资格。例如,查看买方的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签订书面合同能明确双方主体及权利义务。 其次是房屋基本信息。合同中要准确无误地写明房屋的地址、面积、户型等信息。如果信息有误,可能会引发后续的纠纷。《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确保房屋信息准确是卖方的基本义务。 再者是价款及支付方式。明确房屋的成交价格、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比如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节点和金额等。这方面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合同中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能避免双方在这方面产生争议。 然后是产权和抵押情况。要保证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如果房屋存在抵押,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如何解押以及相关责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所以,如实告知房屋产权和抵押情况是卖方的重要义务。 最后是违约责任。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明确违约责任能对双方起到约束作用,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