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检察院做笔录需要注意什么?


去检察院做笔录是司法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笔录可能会成为案件处理的重要依据,因此有很多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要确保如实陈述。如实陈述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这意味着你要把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原原本本、毫无保留地说出来,不能隐瞒、歪曲事实,更不能编造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你认为某些情况可能对自己或者他人不利,也必须如实讲述,由司法机关来判断其与案件的关联性和重要性。 其次,要准确表达。在描述事件时,尽量使用准确、清晰的语言,避免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比如在讲述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等关键信息时,要力求精确。如果对某些细节记不太清楚,可以如实说明记不清了,而不要随意猜测或估计。因为不准确的表述可能会误导司法人员,影响对案件的正确判断。 再者,认真倾听问题。在检察官提问时,要认真听清楚问题的含义。如果没有听明白,可以请检察官重复或者解释一下问题,确保自己理解了问题再回答。不要急于回答,以免答非所问。回答问题要简洁明了,紧扣问题的核心,不要说一些与问题无关的内容。 另外,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做笔录过程中,检察官有不恰当的行为,比如威胁、引诱你作虚假陈述等,你有权拒绝,并可以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同时,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应当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的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场所进行,保障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最后,仔细核对笔录。做完笔录后,会要求你核对笔录内容。你要认真逐字逐句地核对,看记录的内容是否与你所说的一致。如果发现有遗漏、错误或者不准确的地方,有权要求补充或修改。核对无误后,再签字、按手印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