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离婚时协议哪些内容比较有利?
我是个女人,现在打算和老公协议离婚。但我不太懂法律,不知道在离婚协议里争取哪些内容对自己比较有利。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方面,我该怎么在协议里保障自己的权益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
展开


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女性而言,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合理约定可能是比较有利的。 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女性可以在协议里争取对自己更有利的财产分配。比如,如果女性在婚姻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像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照顾老人孩子等,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的,可争取获得房屋的所有权,给予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如果是对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可要求对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合理分割。 债务处理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女性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对方的个人债务,避免承担不必要的债务。在协议中约定清楚债务的分担方式,防止离婚后被债权人追讨不应承担的债务。 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女性希望争取子女抚养权,可在协议里明确抚养权归属自己。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协议中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一般来说,抚养费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此外,还可以约定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保障子女与另一方的正常交往。 损害赔偿方面,如果女方是无过错方,且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协议中可以明确损害赔偿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