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机关通缉被称为什么?
我听说有人被公安机关通缉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准确的称呼是什么,想知道专业的说法是怎样的,也想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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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机关通缉在法律上就称为“通缉”。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当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且应该被逮捕,但他逃跑了,公安机关就会通过发布通缉令的方式,让各个地方的相关部门以及广大群众协助查找并抓捕该犯罪嫌疑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这一规定明确了通缉的适用条件和发布权限,保障了通缉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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