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死亡赔偿金包括哪些?


交通死亡赔偿金是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害人死亡时,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赔偿费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通死亡赔偿金所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本身。它是对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里所说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就是受理该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的地方。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是由相关统计部门公布的。 其次是丧葬费。这是用于安葬死者、处理后事所需的费用。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比如说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5000元乘以6,即30000元。 还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抚养的人,比如未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等,赔偿义务人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外,还可能存在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会给其近亲属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因此死者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此外,如果死者在事故发生后到死亡前有进行医疗救治,还会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这些费用也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在处理交通死亡赔偿问题时,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