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有什么区别?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在上诉程序中相对的两个法律概念。简单来说,上诉人是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而被上诉人则是被提起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说说他们的区别。 首先是定义和产生方式。上诉人是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当事人。被上诉人则是在上诉人上诉后,在二审程序中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在一个民事纠纷案件中,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决定上诉,那么原告就是上诉人,被告就是被上诉人;反之,如果是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被告就是上诉人,原告则成了被上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就是上诉人产生的法律依据。 其次是权利和义务方面。上诉人拥有提起上诉的权利,这是启动二审程序的关键。上诉人还可以在上诉状中阐明自己的上诉请求和理由,要求上一级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重新审理和裁判。同时,上诉人需要按照规定预交上诉费用,如果不预交,可能会被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被上诉人则有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进行答辩的权利,其可以在答辩状中反驳上诉人的观点和理由。并且被上诉人有义务参加二审的审理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就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二审中围绕上诉请求和相关法律适用进行陈述和辩论。 最后是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上诉人处于主动发起攻击的地位,其目的是通过上诉改变一审的判决结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上诉人则处于防御的地位,其任务是通过答辩和举证来维持一审判决的有效性。双方在二审程序中都要遵循法定的诉讼程序和规则,接受法院的审理和裁判。总之,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上诉程序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们的权利、义务和地位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