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是原告还是被告人?


在法律诉讼中,被上诉人既可能是原审原告,也可能是原审被告,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上诉和被上诉人的概念。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而被上诉人则是指在上诉审程序中,被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里并没有规定只有原告或者被告才能上诉,所以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都可以提起上诉,而另一方就成为了被上诉人。 举个例子,如果在一审中,原告胜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此时被告就是上诉人,原告则成为被上诉人;反之,如果一审中被告胜诉,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那么原告就是上诉人,被告则是被上诉人。 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同样,这里也没有限制上诉主体,所以刑事诉讼中的被上诉人身份也取决于谁提起了上诉。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的身份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原审原告或者原审被告,而是由谁提起上诉这一行为来决定的。上诉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有机会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进行再次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