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大罪的人在法律上叫什么?
我不太懂法律术语,就想问问那种干了特别严重坏事、犯了大罪的人,在法律里有专门的称呼不?比如在一些犯罪新闻里看到那些特别恶劣的罪犯,他们在法律语境里有特定叫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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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语境中,犯下大罪的人通常有一些特定的称呼。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这是指在侦查起诉阶段,被怀疑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在这个阶段,案件还在调查过程中,并没有最终确定这个人是否真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在法院判决之前,哪怕这个人可能涉嫌非常严重的罪行,也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比如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初期,警方锁定了可能的作案人,此时这个人就是犯罪嫌疑人。 当案件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后进入审判阶段,如果法院最终判定这个人有罪,那么他就会被称为“罪犯”。罪犯是指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犯有罪行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改造。例如,那些因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被法院定罪判刑的人,就属于罪犯。 此外,在一些特定的法律文件或者表述中,对于犯下极其严重罪行、性质特别恶劣的罪犯,可能会用“重罪犯”来强调其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但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更多是一种通俗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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