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星期去县里法院立案是否一定要去?

我打算下星期去县里法院立案,可最近实在抽不出时间,心里就犯嘀咕,这立案是不是必须本人去啊?要是不去会不会有啥问题,想弄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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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去法院立案并不一定要求本人亲自前往。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犯罪事件或民事纠纷,经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就是说,如果您因为某些原因无法亲自去县里法院立案,您可以委托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代您去办理立案手续。 委托他人代理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如果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重大事项,还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不过,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代为告诉,但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所以,下星期去县里法院立案不是非本人去不可,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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