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属于书证?
我和别人签了租赁合同,现在涉及一个法律纠纷,需要提交证据。我想知道手里这份租赁合同算不算是书证呢?它在法律上作为证据的效力和类型是怎样的,不太懂,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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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证指的是用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品。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上面记录的内容来证明事情真相的东西。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租赁物的使用、租金支付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它通过文字的形式记录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租赁关系的各项内容,这些内容能够用来证明租赁事实的存在以及双方约定的具体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在这其中,租赁合同完全符合书证的特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租赁法律关系的相关事实,所以租赁合同属于书证。 当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租赁合同纠纷时,租赁合同通常会作为关键的书证被提交给法院,用以证明双方的租赁关系、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等重要事实。法院也会根据书证的审查规则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从而确定其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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