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哪些区别?

我最近在研究公司类型相关知识,对分公司和子公司有点混淆。想了解一下在实际运营、法律责任承担、设立流程等方面,它们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希望能有个全面详细的解答,帮助我清楚地区分这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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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诸多区别,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法律地位方面。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就好比一个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它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独立的公司名称和章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能独立地进行各种民事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更像是总公司这个“家长”的附属“小孩”,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不过,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依《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其次是设立方式。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就像是几个小伙伴按照一定规则一起组建一个新团队。分公司则是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类似总公司在外地开了个“分店”。 然后是责任承担。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就像一个独立生活的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有在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分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财产,总公司要为其负责,但这并非连带关系,本质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另外,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也不同。子公司中,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而分公司,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不过依照《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二款,商业银行拨付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从税收角度看,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相关概念: 法人资格:是指一个组织或单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绝对控股:指母公司控股比例达到50%以上 。 相对控股:指母公司控股比例在所有股东中最高但又不超过50% 。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当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被滥用,公司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法院可以责令相关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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