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哪些区别?

我最近在研究公司类型相关知识,在看到分公司和子公司时犯了难。不太清楚这两者具体在各方面有啥不一样。就想详细了解下,分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地位、财务关系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到底存在哪些明显的区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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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和子公司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主体资格方面。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是独立的法人。这就好比一个成年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展各种活动,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等活动,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也由自己独立承担。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更像是未成年人,它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名称需要冠以所隶属公司的名称 。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也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是独立性方面。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在法律上意志独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直接命令指挥,母公司一般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等间接方式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人事、业务、财产都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再者是财产关系方面。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与母公司在财产上相对独立。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 另外在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上也有区别。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最后在税务方面,分公司由于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由总公司统一汇总清算,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不过在总公司统一汇算清缴之后,需按一定比例分摊到各分公司名下,由分公司自行在当地缴税。而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 相关概念: 法人资格:是指一个组织或个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说就是能像一个独立的人一样在法律上进行各种活动。 独立核算:就是一个主体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单独计算盈亏等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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