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中又重新犯罪会怎样判?


在我国,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方式。要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又重新犯罪,处理起来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会撤销取保候审,然后予以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其次,对于前后两个罪名会分别进行判决,然后合并执行,也就是实行数罪并罚。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比如,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而且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总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又重新犯罪,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极大可能会面临更重的处罚,因为这显示出犯罪嫌疑人较高的再犯风险和社会危害性。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