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数电发票开具后单位名称加个人市是怎么回事?

我收到一张数电发票,上面单位名称后面加了‘个人市’,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这是发票开错了,还是有什么特殊规定呢?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是正常的,还是需要让对方重新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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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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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数电发票开具后单位名称加“个人市”的情况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数电发票的概念。数电发票即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它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基本特征,覆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 从正常的发票开具规范来讲,单位名称应当准确反映销售方或者购买方的合法全称。“个人市”这样的表述在常规的单位名称里是不符合规范的,通常不会出现这样的正规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内容应当与实际交易相符。数电发票虽然在形式上与传统纸质发票有所不同,但在开具的合规性要求上是一致的。 出现单位名称加“个人市”这种异常情况,有可能是开票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信息录入错误。也有可能是开票人员操作失误,将不相关的内容添加到了单位名称里。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受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因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重新开具发票可以保证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后续在财务核算、税务申报等方面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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