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子普票只有单位名称没有税号该怎么办?

我收到一张电子普通发票,上面只有单位名称,没有税号。我不太清楚这样的发票是否有效,能不能用于报销。我担心直接用的话会出问题,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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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税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的财务和税务处理中,电子普通发票的规范开具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电子普票只有单位名称没有税号的情况,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 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这里所说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这意味着,如果购买方属于上述企业范围,那么这张只有单位名称没有税号的电子普票是不符合规定的,不能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税务处理,也可能不符合企业内部的报销规定。 遇到这种情况,您应当及时联系销售方,说明情况,要求对方重新开具一张完整的电子普通发票,即包含购买方正确的单位名称和税号。销售方有义务按照规定重新开具发票。如果销售方拒绝重新开具,您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反映,税务机关会根据相关规定对销售方进行处理。 另外,如果购买方不属于企业,比如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性质的单位,根据规定,开具发票时可以不填写税号。这种情况下,只有单位名称的电子普票是有效的,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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