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账户什么时候可以取出来?


养老金账户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等,不同类型的账户取出条件有所不同。 对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般情况下,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通常是15年),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这里法定退休年龄一般男性为60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但也存在一些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即使未达到退休年龄也可以取出。比如参保人出国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按照规定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此外,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对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根据《企业年金办法》《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等规定,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从本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