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方面的问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这里所说的购买自住住房,就是用公积金的钱去买自己居住的房子;建造自住住房是自己动手盖房子住;翻建是对现有的自住房屋进行较大规模的改造;大修则是对房屋进行重大维修以使其恢复正常使用功能。比如,你买了一套新房子,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款或者相关费用。 第二,离休、退休的。当职工达到法定的离休、退休年龄,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后,就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取出来。这是因为离休、退休后,职工不再需要使用公积金来解决住房问题,所以可以将其提取。 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如果职工因为某些原因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没办法再继续工作,并且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也能够提取公积金。比如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无法再从事工作,和单位结束了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提取。 第四,出境定居的。当职工要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以后不在国内生活了,就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取出来。因为出境定居后,职工不会再在国内使用公积金来解决住房问题。 第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要是你通过贷款买了房子,在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过程中,是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减轻还款压力的。比如你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每个月需要还一定数额的贷款,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款。 第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如果你的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超过了规定的数值,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这样可以帮助那些租房居住且房租负担较重的职工缓解经济压力。 总之,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职工就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取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