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拒绝赔偿工伤员工时如何办理工伤鉴定手续?

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可公司却拒绝赔偿。我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去办理工伤鉴定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会不会很复杂,自己去办能不能行得通,希望能有人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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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拒绝赔偿工伤员工时,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工伤认定: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但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据等材料 ,然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该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以及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 经工伤认定后,若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工伤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申报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检验等诊疗资料。若工伤职工由于工伤直接导致其他疾病的,应当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出确认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 关于办理时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申报材料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请人所报材料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条件的,发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场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补正材料通知书》。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 如果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后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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