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
我打算申请一份无犯罪证明,但是听说有些人不能开。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我之前有过一些小纠纷,但不确定这会不会影响我开证明。想了解下,到底什么情况下不能开无犯罪证明呢?
展开


无犯罪证明,简单来说就是证明一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在我国境内没有实施过犯罪行为的文件。它在很多场景下都有重要作用,比如入职一些特定单位、办理出国签证等。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以下情况通常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首先,如果有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情况,不管是被判处主刑(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还是附加刑(比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都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这是因为法院的判决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权威认定,有了这样的判决结果,就表明这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这也从侧面说明,一旦被判决有罪,就有了犯罪记录。 其次,虽然人民法院还未作出有罪判决,但有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并且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也可能无法开具无犯罪证明。因为这些刑事强制措施的采取是基于有一定的犯罪嫌疑,而且有证据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这就体现了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犯罪证据。 此外,对于一些正在接受刑事侦查、审查起诉的人员,由于案件结果还未确定,但存在犯罪的可能性,通常也不会为其开具无犯罪证明。 总之,无犯罪证明的开具是有严格规定的,主要依据就是是否有犯罪事实以及相关的司法处理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