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中止履行合同?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中止履行合同是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不过,存在一些情况是不能中止履行合同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那么反过来,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这些情况,就不能中止履行合同。比如,仅仅是道听途说对方经营可能出了问题,并没有实际的证据支撑,这种情况下就不能随意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其次,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得随意中止履行合同的条款,并且该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当事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能随意中止。例如,合同里写明“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无故中止履行,除非出现不可抗力等特定情形”,在没有出现约定的特定情形时,就不能中止履行。 再者,当合同履行的情况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没有出现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合理事由时,也不能中止履行。比如合同正常履行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一方违约或者其他意外情况,仅仅是一方觉得继续履行合同不划算,这种主观原因不能成为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 另外,如果一方已经部分履行了合同义务,并且这种部分履行已经使得合同的性质或者对方的依赖利益发生了改变,此时也不能随意中止履行。例如,一方已经为履行合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方也基于这种履行进行了相应的安排,如果随意中止履行,会给对方造成较大的损失,这种情况下通常不能中止履行。 总之,在合同履行中,不能随意中止履行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行事,否则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能包括继续履行合同、赔偿对方损失等。因此,在考虑是否中止履行合同前,一定要谨慎评估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