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发放有哪些最新规定?


企业工资发放的规定主要涉及工资支付的时间、形式、数额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保障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从工资支付的时间来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企业和员工约定了发工资的日期后,一般要按时发放,如果遇到特殊的节假日等情况,要提前发。而且通常情况下,工资每个月至少要发一次,如果是按周、日、小时算工资的,就按照相应的周期来支付。 在工资支付的形式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这意味着企业不能用一些物品或者股票之类的有价证券来代替给员工发工资,必须用法定的货币,也就是人民币来支付。 关于工资数额,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足额支付工资,不能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此外,如果企业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是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