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工资发放有哪些规定?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工资发放时间都不固定,有时候还会少发。我想了解下劳动法对工资发放具体有哪些规定,这样我也能清楚公司是否合规,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劳动法中关于工资发放有诸多规定。首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也就是人民币,不能用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来替代。这一规定出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其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例如,某公司和员工约定每月15号发工资,15号是周六,那么就需要在周五(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相关依据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再者,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但在一些法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比如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如果是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的,则不属于无故拖欠。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另外,对于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