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在什么时候收回关税主权的?
我一直对中国关税主权的收回时间不太清楚。我知道关税主权对一个国家很重要,它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和贸易等方面。我想了解一下,中国到底是在什么时候把关税主权收回来的呢,这个过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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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主权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制定本国关税制度、管理海关行政和处理关境货物进出口的权力,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关税主权的丧失是近代以来西方列强侵略的结果。在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其中1842年的《南京条约》以及后续的一些条约,使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西方列强通过协定关税等方式,控制了中国的海关和关税,严重损害了中国的经济利益。 中国收回关税主权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925年10月,关税特别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虽然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但它是中国争取关税自主的重要尝试。1928年,国民政府发起了“改订新约运动”。这一年,国民政府陆续与美、德、挪、比、意、丹、葡、荷、英、法、西等国签订了新的关税条约。这些条约承认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双方实行对等原则,取消了过去协定关税的不合理规定。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国基本实现了关税自主。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当时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并未根本改变,海关总税务司仍长期由外国人担任,关税主权的完全独立和有效行使还面临诸多困难。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彻底废除了帝国主义强加的不平等条约,真正实现了关税自主,海关管理权也回到了人民手中。1949年10月25日,海关总署正式成立,统一管理全国海关业务,中国从此拥有了完全独立自主的关税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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