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准备开一家公司,听说现在注册公司实行认缴制,不用像以前那样马上缴足注册资本。我很好奇认缴制这种方便的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它实行前后公司注册有啥变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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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简单来说,就是在注册公司时,股东可以不用立即实际缴纳全部注册资本,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完毕。这种制度给予了股东更多的资金安排灵活性,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 认缴制在中国是从2014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修订后的《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公司法》修订之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在这种制度下,公司股东需要在公司设立时实际缴付全部或者部分注册资本,并且需要经过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这意味着创业者在开办公司时,需要准备大量的资金用于缴纳注册资本,这无疑增加了创业的难度和成本。 而认缴制实施后,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的资金门槛。股东只需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事项,不需要在设立时立即缴纳全部注册资本。这使得更多的人有机会参与创业,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同时,也促进了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发展。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实行认缴制,但股东仍需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也会作为清算财产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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