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意定监护人何时退休?
我在广西,为一位老人担任意定监护人。最近身体有些吃不消,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这个意定监护人什么时候可以退休,也就是不再担任这个监护人的职责,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时间规定或者条件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意定监护人的概念。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这就好比成年人提前给自己找了个“保护人”,等自己不能好好照顾自己的时候,让这个“保护人”来帮忙处理各种事务。 关于意定监护人“退休”,也就是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明确规定。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一开始被监护人因为生病等原因不能完全处理自己的事务,后来病好了,能够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了,那监护关系自然就可以终止。二是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就像你提到身体吃不消,如果因为健康等原因无法再履行监护职责,这也符合监护关系终止的条件。三是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这种情况下,监护关系也会自然结束。四是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比较灵活的条款,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由法院来判断。 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形,监护关系就可以终止。在广西,意定监护人要结束监护职责,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被监护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等情况,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可以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例如,你觉得自己身体不行了,无法再担任监护人,你可以先和被监护人或者其近亲属沟通,如果大家意见不一致,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是否终止监护关系。所以,意定监护人“退休”并不是简单地看时间,而是要看是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