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了解工伤四级赔偿标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上了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分为一到十级,不同级别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四级工伤属于较为严重的情况。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工伤四级的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伤残津贴。工伤四级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并且,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此外,工伤职工还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同时,工伤职工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所有的赔偿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给工伤职工。 总之,工伤四级的赔偿标准是由多个部分组成的,并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可以根据这些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赔偿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