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户口所在地如何办理离婚?
我和我对象都在外地打工,现在想办理离婚,但我们的户口都不在现在打工的城市。我们不想专门跑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想问下在这种不在户口所在地的情况下,要怎么办理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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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有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办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方面,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若要进行协议离婚,必须回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法在非户口所在地的地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方面,不在户口所在地是有可能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被告在外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样即使不在户口所在地,也能通过诉讼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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