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定性为诈骗?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现在对方一直不还,而且感觉联系不上人了。我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诈骗了,就想了解一下,到底怎么判断借钱这种情况是不是构成诈骗呢,是从哪些方面去认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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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判断借钱是否定性为诈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从主观故意来看,如果行为人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是重要因素。比如编造虚假的借款理由,像虚构自己生病急需钱治疗,实际上根本没有生病,以此骗取出借人信任来借钱,就可能存在诈骗故意。 其次,关于还款能力。借款时行为人根本没有还款能力,且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仍然大量借款,事后也没有积极努力创造还款条件或者逃避还款的,可倾向于认定为诈骗。例如,明明没有稳定收入和资产,却四处大量借款,之后对还款不闻不问。 再者,借款后的行为也很关键。借款后若行为人有隐匿行踪、更换联系方式、拒绝与出借人沟通等行为,导致出借人无法追讨借款的,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诈骗特征。 另外,借款用途方面,如果借款时宣称的用途与实际用途严重不符,比如声称用于生意周转,实际用于赌博挥霍等,也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区分正常借款和诈骗行为不能仅凭单一情况,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等进行判断。比如,有些人确实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像投资失败、突发重大疾病等,这种情况通常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相关概念: 非法占有:指行为人没有合法依据,意图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虚构事实:就是编造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他人。 隐瞒真相:是指故意不透露真实情况,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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