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哪些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层面,到底有哪些具体的行为算是侵害他人隐私权。我担心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无意间做出这类行为,也想了解如果别人对我有类似行为,我该如何判断和应对。所以想知道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以什么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展开 view-more
  • #隐私权
  • #隐私侵害
  • #民法典
  • #私人生活
  • #私密信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来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一是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比如频繁给他人打骚扰电话,发垃圾短信等,让他人的生活不得安宁。 二是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这就像未经允许擅自闯入别人家里,或者偷偷拍摄别人宾馆房间内的情况,这些都是不被允许的。 三是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例如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别人的私人聚会、窃听别人的谈话并公开等。 四是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每个人的身体私密部位都受到隐私权的保护,随意拍摄、窥视都是侵权行为。 五是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私密信息包含很多,比如个人的健康状况、财产信息等,没有经过本人同意就处理这些信息是违法的。 六是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意味着只要是不合理地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