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什么时候开始?
我家里有人被判处需要进行社区矫正,但是我们都不太清楚这个社区矫正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判决下来就开始,还是到某个指定地点报到后开始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
展开


社区矫正,简单来说就是让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区里进行改造,而不是在监狱等场所。它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目的是让罪犯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也体现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 关于社区矫正开始的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由监狱或者看守所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也就是说,对于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起算方式。如果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从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开始时间,但要在十日内去报到;要是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从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收到决定之日起开始算移送时间,最终由这些机构在十日内将对象移交给社区矫正机构;而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从监狱或者看守所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算移送时间,同样也是在十日内完成移送。所以,社区矫正开始时间的确定要根据具体的判决、决定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的流程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