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财产吗
我老公前几年去世了,我一直没再婚,尽心尽力照顾公婆。现在公婆相继离世, 留下了一些房产和存款,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有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呢?是直接就能继承,还是有什么条件和手续要办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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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里,一般情况下,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没有直接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面并没有儿媳。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如果儿媳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比如在生活上长期悉心照料,承担主要生活费用,在精神上给予关怀等,那么儿媳就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公婆的财产。
此外,如果公婆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儿媳,这种情况下,儿媳可以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财产。这属于遗嘱继承,尊重被继承人(公婆)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意愿。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范围和顺序规定。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分配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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