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我涉及一个案件,现在感觉已经过去了挺长时间,好像还在侦查阶段。我不太清楚侦查期到底是从啥时候开始算的,想知道是从被抓开始,还是从案件被发现开始,了解这个时间起点对我心里有个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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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期的起始时间确定对于了解案件的进展和相关权利义务非常重要。 一般来说,侦查期从侦查机关立案时开始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也就是说,当侦查机关通过各种途径(如公民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自首等)发现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这个立案的时间节点就是侦查期的起点。 比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初步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予以立案,此时侦查工作正式启动,侦查期也就开始计算了。 不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在逃,侦查机关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期间,侦查活动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侦查期仍然是从立案时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犯罪嫌疑人到案时开始算。另外,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侦查期可能会根据新的情况重新计算或者延长。 在侦查期内,侦查机关会开展一系列的调查工作,如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等。这些工作都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为后续的审查起诉和审判奠定基础。同时,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内也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获得律师帮助、申请回避等。 总之,侦查期从侦查机关立案时开始计算,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障侦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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