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在什么时候提出才会被认定为无效?
我和伴侣结婚后,发现婚姻存在可能无效的情况,比如近亲结婚。但我不太清楚要在什么时间范围内提出,婚姻才会被认定为无效。是发现问题后马上就得提,还是有个时间限制呢?我很担心错过时间,希望能了解相关规定。
展开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 关于提出认定婚姻无效的时间,法律并没有统一的绝对时间限制,但不同无效情形有所区别。对于重婚这种情况,只要重婚的状态持续存在,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随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这是因为重婚严重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 如果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同样可以在任何时候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因为这种亲属关系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对后代健康不利,所以不受时间限制。 而对于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情况,法律规定当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后,该婚姻无效的情形就会消失,此时不能再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请求确认婚姻无效。也就是说,在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之前,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当发现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时,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